贵阳帮信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在贵阳,帮信罪的立案标准如下:
首先,从支付结算和资金提供方面来看,如果支付结算金额达到二十万以上,或者以投放广告等方式提供资金五万以上,就可能达到立案标准。这就好比有人通过你的账户进行了大量的资金流转,达到二十万这个数额,或者你为别人的犯罪行为提供了五万以上用于广告推广等用途的资金,就可能符合立案条件。
其次,关于违法所得,若违法所得一万以上,也会被纳入立案考量。简单说,就是通过帮助别人实施信息网络犯罪,你从中获利达到一万元了,就可能面临被立案。
另外,还有其他多种构成帮信罪的行为也会导致立案:为三个以上对象提供帮助,这意味着你同时帮了三个或者更多人去实施信息网络犯罪;如果二年内曾因非法利用信息网络、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受过行政处罚,又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这种屡教不改的情况也会被立案;被帮助对象实施的犯罪造成严重后果的,比如导致他人重大财产损失或者人身伤害等;收购、出售、出租信用卡、银行账户、非银行支付账户、具有支付结算功能的互联网账号密码、网络支付接口、网上银行数字证书5张(个)以上,以及收购、出售、出租他人手机卡、流量卡、物联卡20张以上,这些涉及重要账户和卡片交易的行为,达到相应数量也会被立案;还有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也会被认定。
法律依据是《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 规定,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同时,《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非法利用信息网络、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也明确了这些认定为“情节严重”的情形。
相关概念:
帮信罪:全称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就是明知道别人在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还去给他们提供技术支持、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方面帮助,并且达到情节严重程度的犯罪行为。
支付结算金额:指在帮助他人犯罪过程中,涉及的资金流转、交易等结算的总金额。
违法所得:通过实施违法犯罪行为而获得的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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