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帮信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最近自己在网络上帮别人做了些事,帮忙提供了一些技术支持,现在有点担心会不会涉及帮信罪。想了解一下网络帮信罪具体的立案标准是怎样的,什么样的情况会被认定为犯罪,心里好有个底。
展开


帮信罪,全称为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简单来说,就是明明知道别人在利用信息网络进行犯罪活动,还为他们提供各种帮助,达到一定严重程度就构成犯罪。 根据《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规定,构成此罪需达到“情节严重”,具体认定情形如下:一是为三个以上对象提供帮助的,比如同时为三家从事网络犯罪的人提供技术支持。二是支付结算金额二十万以上的,也就是你帮助犯罪活动进行资金流转达到这个数额。三是以投放广告等方式提供资金五万以上的,比如通过打广告等途径为犯罪活动提供了五万块钱以上的资金。四是违法所得一万以上的,就是因为帮犯罪的人做事,自己从中获利达到一万元以上。 另外,如果二年内曾因非法利用信息网络、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受过行政处罚,又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的;或者被帮助对象实施的犯罪造成严重后果的,也会被认定为情节严重。还有收购、出售、出租信用卡、银行账户等相关支付账户或具有支付功能的账号密码、网络支付接口等5张(个)以上,以及收购、出售、出租他人手机卡、流量卡、物联卡20张以上的,也在立案标准范围内。 此外,如果确因客观条件限制无法查证被帮助对象是否达到犯罪程度,但相关数额总计达到上述第二项至第四项规定标准五倍以上,或者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同样应当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 相关概念: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是指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行为。 情节严重:在法律上是一个综合判断的标准,上述列举的各种情形就是对“情节严重”在帮信罪中的具体认定。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