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离婚冷静期过后多久能离婚?
我在贵州,和另一半打算离婚,听说有离婚冷静期。我想知道在贵州经历离婚冷静期后,还要多久才能正式办理好离婚手续呢?是冷静期结束马上就能离,还是有其他时间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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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贵州,离婚冷静期过后多久能离婚,需要从法律规定的离婚程序来进行分析。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离婚冷静期的相关概念。离婚冷静期是法律为了避免冲动离婚而设置的一个时间阶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登记申请书及相关材料存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也就是说,离婚冷静期的时长是三十日。在这三十日内,如果双方都没有撤回离婚申请,那么就进入到下一个三十日的领证期。 在离婚冷静期届满后的三十日内,双方需要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只要双方符合离婚的条件,材料齐全,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所以,在顺利的情况下,从离婚冷静期开始计算,最快六十天能完成离婚登记拿到离婚证。但如果在第二个三十日的领证期内,有一方没有去申请发给离婚证,那么就会被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想要离婚就需要重新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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