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离婚冷静期一般需要多长时间?
我在贵州,和伴侣感情破裂打算离婚,听说现在有离婚冷静期。但我不太清楚在贵州这离婚冷静期到底要多久,是全国统一的时间,还是贵州有特别规定呢?希望能弄明白这个时间,好安排后续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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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冷静期是指夫妻在离婚时,政府强制要求双方暂时分开考虑清楚后再行决定是否继续离婚的一段法定时间。设立离婚冷静期的目的,主要是为了避免夫妻因一时冲动而草率离婚,给予双方一定时间冷静思考,维护婚姻的稳定性。 在我国,离婚冷静期的规定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所确定的。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协议书》《离婚登记申请书》《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联)》等相关材料存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这里需要强调的是,离婚冷静期的规定是全国统一的,并没有针对不同地区(包括贵州)作出特别的时间安排。也就是说,在贵州办理协议离婚,同样适用《民法典》规定的离婚冷静期制度。 整个离婚冷静期及后续办理流程的时间线大致如下:首先是30天的冷静期,在这期间任何一方反悔都可以撤回离婚申请;冷静期届满后,还有30天的时间供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如果这第二个30天内双方没有去申请,就会被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所以,从提交离婚申请开始计算,如果一切顺利且双方都配合,整个过程最短需要30天,最长则可能达到6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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