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贵州协议离婚在哪里可以办理?

我和配偶都在贵州,现在我们打算协议离婚,但是不知道在贵州具体去哪里办理离婚手续,是在民政局吗?有没有特定的地点要求呢?想了解一下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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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协议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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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离婚,指的是夫妻双方自愿达成离婚的共识,并且就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后,前往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的一种方式。在贵州办理协议离婚,主要涉及到的办理地点是婚姻登记机关。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也就是说,在贵州,如果夫妻双方要办理协议离婚,需要前往其中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 在实际中,婚姻登记机关一般为当地的民政局婚姻登记处。以贵州各个市、县为例,不同的行政区域都设有相应的婚姻登记机构。比如在贵阳市,每个区都有自己的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夫妻双方可以根据自己常住户口所在区,到对应的婚姻登记处办理离婚手续。 需要注意的是,办理离婚登记时,要准备好相关的材料。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的结婚证;(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此外,自2021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施行后,协议离婚还设置了冷静期。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登记申请书及相关材料归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所以,在贵州办理协议离婚,要明确办理地点是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通常是当地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同时准备好相关材料,并且按照法律规定经过离婚冷静期等程序,才能顺利完成离婚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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