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高空抛物归哪个部门管?


高空抛物不仅危害公共安全,还可能对他人的生命和财产造成严重损害。在贵州,对于高空抛物问题的管理涉及多个部门。 首先,公安机关在处理高空抛物问题中扮演着重要角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规定,阻碍执行紧急任务的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警车等车辆通行的,或者强行冲闯公安机关设置的警戒带、警戒区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虽然此条文未直接针对高空抛物,但高空抛物若造成一定后果涉嫌违法犯罪,公安机关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二规定,从建筑物或者其他高空抛掷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所以,当发生高空抛物事件且涉及违法犯罪行为时,公安机关有权进行调查、侦查和处理。 其次,物业管理部门也有一定的管理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四十二条规定,物业服务人应当按照约定和物业的使用性质,妥善维修、养护、清洁、绿化和经营管理物业服务区域内的业主共有部分,维护物业服务区域内的基本秩序,采取合理措施保护业主的人身、财产安全。对物业服务区域内违反有关治安、环保、消防等法律法规的行为,物业服务人应当及时采取合理措施制止、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并协助处理。因此,物业有义务对小区内的高空抛物行为进行制止和管理,同时向相关部门报告情况。 此外,城市管理部门在一些情况下也会参与管理。城市管理部门负责城市的综合管理工作,高空抛物行为若对城市环境、公共秩序等造成影响,城市管理部门可以依据相关城市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综上所述,在贵州,遇到高空抛物问题,首先可以向物业管理部门反映,要求其采取措施制止和调查;若涉及违法犯罪行为,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同时,城市管理部门也会在其职责范围内进行管理。各部门相互协作,共同维护公共安全和社会秩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