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纠纷中打麻药该怎么处理?
我去医院做手术,打麻药后出现了一些意外情况,和医院产生了纠纷。我不太清楚在这种医疗纠纷里,涉及打麻药的情况应该按照什么流程和方法来处理,想了解一下具体的处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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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医疗纠纷中遇到打麻药的相关问题,可按以下步骤处理。首先,及时收集和固定证据。证据是处理纠纷的关键,包括病历、检查报告、麻醉记录等。这些记录详细记载了患者的病情、治疗过程以及麻醉的具体情况。根据《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十六条规定,患者有权查阅、复制其门诊病历、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医疗费用以及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属于病历的全部资料。 接着,与医疗机构进行协商。可以先尝试与医院相关部门,如医务科等进行沟通,表达自己的诉求。《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三十条规定,医患双方选择协商解决医疗纠纷的,应当在专门场所协商,不得影响正常医疗秩序。医患双方人数较多的,应当推举代表进行协商,每方代表人数不超过5人。协商时,双方要依据事实和法律,合理提出赔偿等要求。 如果协商不成,可以申请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是化解医疗纠纷的专业性组织。根据该条例第三十一条,申请医疗纠纷人民调解的,由医患双方共同向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提出申请;一方申请调解的,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在征得另一方同意后进行调解。 还可以通过行政调解,向卫生健康主管部门提出处理申请。卫生健康主管部门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事实进行调解。另外,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诉讼过程中,可能需要进行医疗损害鉴定,以确定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麻醉过程中是否存在过错以及过错与损害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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