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债后夫妻离婚该如何处理?
我和配偶在婚姻期间有一笔债务,现在我们打算离婚,不知道这笔债务该怎么处理。是我们两人一起还,还是谁借的谁还?我想了解一下在法律上对于欠债后夫妻离婚这种情况是怎么规定的,有没有明确的划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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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处理欠债后夫妻离婚的问题时,首先要明确债务的性质,到底是夫妻共同债务还是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因为不同性质的债务处理方式是不一样的。 夫妻共同债务,通俗来讲,就是夫妻双方一起为了家庭生活、共同经营等目的所欠的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对于夫妻共同债务,在离婚时,应当由夫妻双方共同偿还。一般情况下,先由夫妻共同财产来清偿,如果共同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例如,夫妻为了购买共同居住的房屋向银行贷款,这就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需要双方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而夫妻个人债务,指的是夫妻一方在婚前或者婚后以个人名义所欠的、与家庭共同生活无关的债务。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像夫妻一方在从事赌博、吸毒等违法犯罪活动中所负债务,第三人主张该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对于个人债务,在离婚时,应当由欠债的一方独自承担偿还责任。比如一方在婚前自己借钱买了一辆车用于个人使用,这笔债务就属于其个人债务,离婚时另一方无需承担。 所以,在欠债后夫妻离婚时,关键在于准确判断债务的性质,然后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处理。如果双方对债务的性质和承担存在争议,可以通过协商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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