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但不需要逮捕的情况该如何处理?


在司法实践中,存在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但不需要逮捕的情形。下面为您详细解释。 首先,刑事责任是指犯罪人因实施犯罪行为而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这意味着行为人实施了违反刑法的行为,需要接受法律的制裁。而逮捕是一种较为严厉的强制措施,目的是防止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施妨碍刑事诉讼的行为,逃避侦查、起诉、审判或者发生社会危险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规定,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二)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四)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五)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当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虽然应当被追究刑事责任,但不具备上述需要逮捕的情形时,就不需要逮捕。 对于不需要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司法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采取其他强制措施,如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第七十四条规定了监视居住的适用情形。 后续,案件依然会按照刑事诉讼程序进行。公安机关会继续侦查,收集、调取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罪轻或者罪重的证据材料。侦查终结后,认为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会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是否提起公诉。人民检察院会根据公安机关移送的材料进行审查,如果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人民法院会根据事实和法律进行审判,最终确定被告人是否有罪以及应承担的刑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