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续签劳动合同公司是否要给补偿?
我和公司的劳动合同快到期了,公司方面好像不太想续签。我想知道,如果公司不续签劳动合同,这种情况下公司需不需要给我补偿啊?我在这公司工作也挺久了,要是没有补偿感觉挺亏的,所以想了解下法律是怎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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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劳动合同到期后,公司不续签劳动合同是否需要给予补偿,要分不同的情况来看。 首先,如果是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的,按照法律规定,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是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来计算的。具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所说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其次,如果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这种情况下用人单位无需支付经济补偿。举个例子,公司提出在新合同里提高工资待遇、增加福利等,但是劳动者自己不愿意续签,那公司就不用给补偿。 另外,如果是劳动合同期满,但是存在一些法定情形,比如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等,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在这种情况下,若公司不按照规定延续劳动合同,也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给予补偿。 所以,公司不续签劳动合同是否要给补偿,关键在于判断是哪一方的原因导致不续签,以及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支付补偿的情形。劳动者可以对照上述情况,判断自己是否能获得补偿。如果和公司在补偿问题上存在争议,可以通过协商、申请劳动仲裁等合法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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