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交通事故中人身损害赔偿金额小于车辆损失该如何处理?

我前段时间遭遇了一起交通事故,经认定对方负主要责任。在赔偿方面,我发现我的人身损害赔偿金额比车辆损失要少。我不太清楚这种情况下赔偿该怎么进行,是分开计算赔偿,还是有其他处理方式呢?想了解一下相关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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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交通事故里,如果出现人身损害赔偿金额小于车辆损失的情况,下面来详细说说赔偿处理办法以及相关法律依据。 首先,交通事故赔偿主要依据的是过错责任原则。也就是说,事故责任的划分对赔偿起着关键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对于人身损害赔偿,涵盖了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这些赔偿项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而车辆损失赔偿则包括车辆维修费用、车辆贬值损失等。一般情况下,会先由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内进行赔偿。若超过这个限额,再按照事故责任比例,由商业三者险进行赔偿,如果没有商业三者险,就由责任方自行承担。 所以,当人身损害赔偿金额小于车辆损失时,赔偿是分别计算的。先由保险公司在相应的保险责任限额内对人身损害和车辆损失进行赔偿,超出部分按照事故责任比例,由责任方承担。这样能确保受害人的人身和财产损失都能得到合理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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