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同一违法行为被两个及以上的税务局处理该怎么办?

我有个事挺闹心的。我之前有一个税务方面的违法行为,结果现在好几个税务局都找上门来要处理我。我就不明白了,这一个事儿咋能多个税务局都来弄啊,我都不知道该听谁的了,也不清楚这到底合不合法,我该怎么应对这种情况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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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税务管辖
  • #一事不二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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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税收征管
  • #行政处罚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税收征管的实际情况中,同一违法行为可能会面临多个税务局介入处理的情况。这里涉及到税务管辖的相关法律规定。首先,要理解税务管辖的概念,它是指各个税务机关之间在处理税务事务上的分工和权限。就好比不同的警察部门负责不同区域的治安一样,税务局也有各自负责的范围和事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对当事人的同一个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同一个违法行为违反多个法律规范应当给予罚款处罚的,按照罚款数额高的规定处罚。这一规定的目的在于防止对当事人进行重复处罚,避免当事人因同一行为承担过多不必要的责任。 在税务领域,如果出现同一违法行为被两个及以上税务局处理的情况,一般来说,遵循“一事不二罚”的原则。也就是说,不能因为这一个违法行为,被不同的税务局重复处以罚款。若出现重复罚款的情况,当事人可以依法维护自己的权益。 当事人可以要求税务局之间进行协商,明确管辖权。通常会根据税收征管的相关规定来确定哪个税务局更适合处理该违法行为。比如,根据违法行为发生地、纳税人所在地等因素来判断。如果税务局之间协商不成,也可以向上一级税务机关申请裁定管辖权。 总之,当事人面对同一违法行为被多个税务局处理时,要了解自己的合法权益,依据相关法律规定,积极合理地应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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