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机关未出具受理通知书该怎么办?
我去税务机关办理业务,提交相关材料后,工作人员收下了材料,但没有给我出具受理通知书。我心里有点没底,不知道业务是否真的被受理了。也不清楚税务机关这样做合不合理,我该怎么维护自己的权益,确认业务受理情况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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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遇到税务机关未出具受理通知书的情况时,我们首先需要了解相关的法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税务机关在受理纳税人提交的各类申请、申报等业务时,通常应当按照规定程序及时受理,并向纳税人出具受理凭证。受理通知书就是这样一种重要的受理凭证,它能证明纳税人已经按照规定提交了相关材料,税务机关也已经接收并开始处理相关业务。 从法律意义上来说,受理通知书对纳税人是一种保障。它明确了业务的受理时间,是后续计算税务机关办理业务期限的重要依据。如果税务机关未能在规定的办理期限内完成业务,纳税人可以依据受理通知书追究其责任。同时,受理通知书也是纳税人证明自己已经履行相关义务的重要证据。 若税务机关未出具受理通知书,纳税人可以采取以下措施。首先,尝试与经办的税务工作人员进行沟通,礼貌地提醒他们按照规定出具受理通知书。大多数情况下,工作人员可能是疏忽了,经提醒后会及时补开。 如果与工作人员沟通后仍未得到受理通知书,纳税人可以向该税务机关的负责人或者上级部门反映情况。可以通过书面或者口头的方式,说明业务办理的时间、事项以及未收到受理通知书的情况。上级部门会根据情况进行调查,并督促相关人员及时解决问题。 另外,纳税人也可以拨打当地的纳税服务热线12366进行咨询和投诉。12366热线是税务部门为纳税人提供服务和解决问题的重要渠道,他们会记录纳税人的诉求,并及时转交给相关部门处理,同时会跟踪处理进度并向纳税人反馈结果。 总之,税务机关未出具受理通知书可能会给纳税人带来一些不便和风险,但纳税人可以通过合理合法的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确保业务得到正常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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