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办结婚登记后发生赠与纠纷该如何处理?


在探讨补办结婚登记后赠与纠纷的处理方式之前,我们先来明确几个关键的法律概念。补办结婚登记,其实就是在没有进行结婚登记的情况下,男女双方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之后再去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而赠与则是赠与人把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的一种行为。 对于补办结婚登记前的赠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的相关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如果赠与行为已经完成,即财产已经交付给受赠人,一般情况下赠与人不能随意撤销赠与。但也存在一些特殊情形,比如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等,赠与人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 当涉及到补办结婚登记后的赠与纠纷时,首先要判断赠与财产的性质。如果是一方在婚前赠与另一方的财产,且财产已经交付,那么该财产通常属于受赠方的个人财产。但如果赠与是以结婚为目的,比如彩礼性质的赠与,在某些情况下,即便补办了结婚登记,若符合法定情形,赠与人也有权要求返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在处理这类纠纷时,双方可以先尝试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在审理过程中,会综合考虑赠与的时间、目的、财产的交付情况以及双方的实际情况等因素,依据相关法律规定作出公正的判决。总之,在面对补办结婚登记后的赠与纠纷时,要依据具体情况,准确适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