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知识产权侵权该怎么处理,需要准备哪些资料?


当被告知识产权侵权时,可按以下步骤处理: 首先,要积极应对。收到法院的相关法律文书后,不能选择逃避,因为如果不应诉,法院会根据原告提供的证据进行缺席判决,这可能导致对你不利的判决结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其次,要对原告的权利基础进行审查。确认原告是否拥有有效的知识产权,比如专利权是否在有效期内,商标权是否经过合法注册等。可以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局等官方网站查询相关信息。若原告的权利存在瑕疵,这可能成为你抗辩的理由。 再者,分析自己的行为是否构成侵权。判断是否有合法来源,如果你的产品是通过正规渠道采购的,并且你不知道该产品侵犯了他人知识产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四条第二款规定,销售不知道是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能证明该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并说明提供者的,不承担赔偿责任。同时,要对比原告的知识产权保护范围和你的行为或产品,看是否存在实质性的相似或落入其保护范围。 关于需要准备的资料,大致如下: 证明自己行为合法性的资料。例如,采购合同、发票等,以证明产品的合法来源。这些资料可以帮助你在被认定侵权时,减轻或免除赔偿责任。 自身产品或服务的研发资料。如果你的产品或服务是自主研发的,相关的研发记录、设计图纸、实验报告等资料可以证明你没有抄袭或模仿他人的知识产权。 与原告知识产权对比的分析资料。将自己的产品或服务与原告主张权利的知识产权进行详细对比,分析差异之处,撰写成书面报告,作为不侵权的证据。 其他能支持自己抗辩理由的证据资料。比如,行业标准、在先使用的证据等。如果在原告获得知识产权之前,你就已经在使用相关技术或标识,且具有一定的影响力,根据法律规定,你可能享有在先使用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