哺乳期男方提出离婚并想要子女该怎么处理?
我老婆现在还在哺乳期,可我想离婚,而且我想要孩子的抚养权,不知道在法律上这种情况该怎么处理,我该怎么做才能实现我的诉求呢?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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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上,哺乳期男方提出离婚以及争取子女抚养权的问题,需要根据具体法律规定来处理。
首先,关于哺乳期男方提出离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这一规定主要是为了保护处于特殊时期的女方的合法权益。也就是说,在女方分娩后一年内这个哺乳期阶段,一般情况下男方是不能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的。不过,如果存在比如女方与他人发生性行为导致怀孕生子等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特殊情形,法院可能会受理男方的离婚诉求。
其次,关于子女抚养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这是因为两周岁以下的子女,尤其是在哺乳期的子女,更需要母亲的哺乳和照料,从孩子的身心健康和成长发育角度考虑,由母亲抚养更为合适。所以在哺乳期内,男方想要争取到子女抚养权是比较困难的。除非母亲有一些不利于抚养孩子的情形,比如母亲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或者母亲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亲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等情况,男方才有可能获得子女抚养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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