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中涉及装修与违章建筑的情况如何处理?

我租了个房子,对房子进行了装修,后来才发现房子是违章建筑。现在房东要提前解除合同,我这装修的钱咋办啊?我想知道在这种房屋租赁合同纠纷里,涉及装修和违章建筑的问题,法律上是怎么规定处理方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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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租赁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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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中,装修与违章建筑是两个常见且较为复杂的问题,下面分别为您详细介绍相关的法律规定及处理方式。 首先,关于违章建筑的房屋租赁合同效力问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规定,出租人就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设的房屋,与承租人订立的租赁合同无效。但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经主管部门批准建设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有效。也就是说,如果房屋是违章建筑,那么所签订的租赁合同通常是无效的。合同无效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其次,涉及装修的处理。当租赁合同无效时,对于已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根据该解释第九条规定,出租人同意利用的,可折价归出租人所有;不同意利用的,由双方各自按照导致合同无效的过错分担现值损失。未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承租人可以拆除。因拆除造成房屋毁损的,承租人应当恢复原状。如果租赁合同有效,但租赁期间届满或者合同解除时,对于附合装饰装修物的处理,有约定的从约定;没有约定的,因出租人违约导致合同解除,承租人请求出租人赔偿剩余租赁期内装饰装修残值损失的,应予支持;因承租人违约导致合同解除,承租人请求出租人赔偿剩余租赁期内装饰装修残值损失的,不予支持。但出租人同意利用的,应在利用价值范围内予以适当补偿;因双方违约导致合同解除,剩余租赁期内的装饰装修残值损失,由双方根据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因不可归责于双方的事由导致合同解除的,剩余租赁期内的装饰装修残值损失,由双方按照公平原则分担。法律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在遇到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涉及装修与违章建筑的情况时,当事人应积极收集相关证据,如租赁合同、装修合同、付款凭证等,以便在维护自身权益时能够提供有力的支持。同时,建议通过协商或法律途径解决纠纷,以确保自身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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