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动离职的处理方式是什么?


自动离职指的是劳动者不向用人单位打招呼,随意脱离所在工作岗位和所在单位的行为。简单来说,就是劳动者没经过正常流程就不去上班了。 从用人单位角度来看,处理自动离职员工,首先要遵循一定的程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所以用人单位需要有明确的规章制度,来界定自动离职这种行为属于严重违反规定。例如,公司规定员工连续旷工三天以上属于自动离职,且公司要提前将这样的规章制度告知员工。 当员工自动离职后,用人单位应及时作出处理决定。一般会以书面形式通知员工,告知其因自动离职,公司与其解除劳动合同。这个通知要以合理的方式送达给员工,比如通过邮寄挂号信等方式,保留好送达凭证。 在工资结算方面,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所以,即使员工自动离职,用人单位也应当按照员工实际工作的天数,支付相应的工资。但如果员工自动离职给用人单位造成了损失,比如影响了工作进度、造成了经济损失等,用人单位可以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要求员工进行赔偿。 在社保关系处理上,用人单位应在解除劳动合同后的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这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不能因为员工自动离职就不办理。 对于劳动者来说,自动离职也存在一定风险。一方面,可能拿不到经济补偿。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情形中,不包含劳动者自动离职。另一方面,自动离职可能会影响自己的职业声誉,如果新的用人单位进行背景调查,发现有自动离职的记录,可能会对劳动者产生负面印象。所以,劳动者如果想要离职,最好按照正常的离职流程,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这样能更好地保障自己的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