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西安市华山中心医院过错致新生儿死亡案如何处理?

我家孩子在西安市华山中心医院出生,结果因为医院的过错导致孩子死亡。我现在特别迷茫,不知道这种情况从法律上来说该怎么处理,医院要承担怎样的责任,我能获得哪些赔偿,希望懂法律的朋友给我讲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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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医疗损害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西安市华山中心医院过错致新生儿死亡这样的案件中,主要涉及医疗损害责任相关法律问题。 首先,我们来明确一下医疗损害责任的概念。医疗损害责任是指医疗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在医疗活动中,未尽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诊疗技术规范所规定的注意义务,在医疗过程中发生过错,并因这种过错导致患者人身损害所形成的民事法律责任。简单来说,就是医院或者医生在给患者看病的过程中,因为没做好该做的事,导致患者身体受到伤害,医院就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规定,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在这个案例中,如果确定是西安市华山中心医院存在过错导致新生儿死亡,那么医院就需要为此承担赔偿责任。 要确定医院是否存在过错,通常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或者医疗损害司法鉴定。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是由医学会组织有关临床医学专家和法医学专家组成的专家组,运用医学、法医学等科学知识和技术,对涉及医疗事故行政处理的有关专门性问题进行检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结论的活动。而医疗损害司法鉴定则是具有资质的司法鉴定机构接受司法机关或当事人委托,运用专门知识和技能对医疗过程中是否存在过错、过错与损害后果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等进行鉴定。 如果经过鉴定,确定医院存在过错,那么家属可以要求医院进行赔偿。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此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患者作为接受医疗服务的消费者,其合法权益也受到该法的保护。在医疗损害事件中,患者及其家属有权要求医院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包括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 在处理此类案件时,家属可以先与医院进行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在整个过程中,家属要注意收集和保存相关的证据,如病历、诊断证明、检查报告等,以便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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