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事故逃逸且对方不同意私了该怎么处理?


在小事故逃逸且对方不同意私了的情况下,我们可以从多个方面来了解处理方式。首先,我们要明确交通事故逃逸的定义。交通事故逃逸指的是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为了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就算是小事故,只要存在逃逸情形,性质就变得严重了。 从民事赔偿角度来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六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该机动车参加强制保险的,由保险人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机动车不明、该机动车未参加强制保险或者抢救费用超过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需要支付被侵权人人身伤亡的抢救、丧葬等费用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后,其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也就是说,逃逸者依然需要对事故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包括车辆维修费用、医疗费用等。 在行政处罚方面,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规定,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所以,逃逸者可能会面临罚款,甚至是拘留的处罚。 要是逃逸行为构成犯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不过一般小事故如果没有造成严重后果,通常不构成犯罪,但逃逸行为本身依然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如果遇到小事故逃逸且对方不同意私了的情况,逃逸者应该积极配合公安机关的调查,主动承担应有的责任。及时与对方沟通赔偿事宜,争取取得对方的谅解。同时,要吸取教训,遵守交通法规,避免类似的事情再次发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