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居住房屋出租登记受理条件是什么?


在杭州,居住房屋出租登记有着明确的受理条件,这是保障房屋租赁市场规范、安全的重要措施。下面为您详细介绍相关受理条件以及对应的法律依据。 首先,房屋的结构必须符合安全要求。这意味着出租的居住房屋不能存在明显的结构安全隐患,比如墙体开裂、屋顶漏水等可能危及居住者生命财产安全的问题。《杭州市居住房屋出租安全管理若干规定》中明确规定,居住房屋的出租人应当确保出租房屋的建筑结构和消防安全符合规定。如果房屋结构不安全,就不满足出租登记的受理条件。这是因为保障居住者的基本安全是租赁活动的基础,只有结构安全的房屋才能被允许出租。 其次,房屋的使用功能要合理。居住房屋应当按照原设计的使用功能进行出租,不能擅自改变房屋用途。例如,不能将原本设计为居住用途的房屋改为仓库、生产车间等其他用途后进行出租。《杭州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条例》对房屋使用功能的改变有严格限制,擅自改变用途不仅违反规定,还可能带来一系列安全风险,因此不符合出租登记条件。 再者,出租的居住房屋要具备必要的生活设施。像供水、供电、排水等设施应当正常运行,以满足居住者的日常生活需求。这些设施的正常使用是保障居住质量的关键因素。如果房屋缺乏必要的生活设施,居住者的基本生活将无法得到保障,同样不能通过出租登记。 此外,对于多人合租的情况,人均租住建筑面积不得低于规定标准。根据相关规定,杭州市明确了人均租住建筑面积的下限,以避免过度拥挤带来的安全和卫生问题。如果合租情况不符合人均面积要求,也不能进行出租登记。 最后,出租人要提供真实、准确的信息。在申请出租登记时,出租人需要如实提供房屋的相关信息,包括房屋地址、面积、产权情况等,以及承租人的身份信息等。提供虚假信息是不被允许的,一旦被发现,将影响出租登记的受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对提供虚假信息等违法行为有相应的处罚规定。 总之,只有满足上述这些条件,杭州居住房屋出租登记才能被受理。这一系列规定旨在维护房屋租赁市场的秩序,保障租赁双方的合法权益和居住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