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工伤认定情况有哪些?


在哈尔滨,工伤认定主要依据国家统一的《工伤保险条例》以及相关地方法规政策。下面为你详细介绍工伤认定的情况。 首先,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情形有以下几种。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这是最常见的工伤情况。比如说,工厂的工人在生产线上操作机器时,被机器弄伤了手,就属于这种情况。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像工人在上班前准备工具、下班前清理工作场地时受伤,就符合此规定。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例如,商场的保安在制止小偷行窃时被小偷打伤,就可以认定为工伤。患职业病的,这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因素而引起的疾病,比如煤矿工人患的尘肺病。 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比如,销售人员出差谈业务,在途中遭遇车祸受伤,就属于这种情况。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比如,员工在下班路上被汽车撞了,经过交警认定,汽车司机负主要责任,那么员工就可以认定为工伤。 此外,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规定,视同工伤的情形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比如,员工在工作时突然心脏病发作,在48小时内抢救无效去世,就可视同工伤。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比如,员工在参与救火行动中受伤,也可视同工伤。 如果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故意犯罪的,醉酒或者吸毒的,自残或者自杀的。所以,如果你在哈尔滨工作过程中受伤,要结合上述的法律规定,判断自己是否符合工伤认定的条件。并且按照法定程序,及时向当地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