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假1个月工资该如何计算?病假多久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病假1个月工资的计算方式如下: 首先是确定病假工资的基数,按照以下三个原则来确定:一是劳动合同有约定的,按不低于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职位)相对应的工资标准确定。要是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议)确定的标准高于劳动合同约定标准的,那就按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议)标准确定。二是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均未约定的,可由用人单位与职工代表通过工资集体协商确定,协商结果要签订工资集体协议。三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无任何约定的,假期工资的计算基数统一按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职位)正常出勤的月工资的70%确定。并且按以上三个原则计算的假期工资基数均不得低于当地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接着是确定病假工资的计算系数,这要看病假时长:如果职工疾病或非因工负伤连续休假在6个月以内的,连续工龄不满2年的,按本人工资的60%计发;连续工龄满2年不满4年的,按本人工资70%计发;连续工龄满4年不满6年的,按本人工资的80%计发;连续工龄满6年不满8年的,按本人工资的90%计发;连续工龄满8年及以上的,按本人工资的100%计发。要是职工疾病或非因工负伤连续休假超过6个月的,连续工龄不满1年的,按本人工资的40%计发;连续工龄满1年不满3年的,按本人工资的50%计发;连续工龄满3年及以上的,按本人工资的60%计发。 病假工资的计算公式为:病假工资 =(计算基数÷21.75)×计算系数×病假天数 。 关于病假多久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根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3个月到24个月的医疗期。在规定的医疗期内,单位不能随意解除劳动合同。只有医疗期满后,职工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相关法律依据:《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劳部发〔1995〕309号规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间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劳动保险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六条规定,工人职员疾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连续医疗期间在6个月以内者,根据劳动保险条例第十三条乙款的规定,应由该企业行政方面或资方按相应标准支付病伤假期工资。 相关概念: 医疗期:是指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 病假工资:是职工在病假期间,用人单位按照规定支付给职工的工资。 疾病救济费:是职工病假超过一定期限后,用人单位支付的费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