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中带薪病假最长可以休多久?劳动合同对病假制度是如何规定的?


首先来说说劳动法带薪病假最长能休的天数。根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第三条,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会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具体如下: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这里的医疗期计算也有规定,医疗期三个月的按六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六个月的按十二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九个月的按十五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二个月的按十八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八个月的按二十四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二十四个月的按三十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再说说劳动合同中病假制度规定。病假工资发放标准分两种情况。职工疾病或非因工负伤连续休假在6个月以内的,企业支付疾病休假工资:连续工龄不满2年的,按本人工资的60%计发;连续工龄满2年不满4年的,按本人工资70%计发;连续工龄满4年不满6年的,按本人工资的80%计发;连续工龄满6年不满8年的,按本人工资的90%计发;连续工龄满8年及以上的,按本人工资的100%计发。职工疾病或非因工负伤连续休假超过6个月的,由企业支付疾病救济费:连续工龄不满1年的,按本人工资的40%计发;连续工龄满1年不满3年的,按本人工资的50%计发;连续工龄满3年及以上的,按本人工资的60%计发。同时要注意,职工疾病或非因工负伤休假日数应按实际休假日数计算,连续休假期内含有休息日、节假日的应予剔除。 相关概念: 医疗期:法律上,它是指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其长短有法定标准。 病假:是指劳动者本人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企业应根据劳动者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一定的医疗假期,病假长短需根据劳动者病情而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