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一般劳动法中骨折算病假吗?劳动合同病假条款的规定包含什么?

我在工作时不小心骨折了,现在想了解一下,按照劳动法,我这情况算病假吗?还有劳动合同里关于病假条款一般都有啥规定呀?我不太清楚自己能享受哪些权益,想具体了解了解这方面的详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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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来说,一般情况下,骨折是算病假的。职工非因工负伤致骨折,应当到当地医疗保险协议医疗机构治疗,治疗费用按当地医疗保险规定办理。在停工休养期间,要提交医疗机构书面休养证明(医学诊断证明书),用人单位按照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80%支付病假工资。 关于劳动合同病假条款的规定,不同情况有不同标准。病假在两个月以内(不含公休节假日)的,原工资照发。病假超过两个月不足6个月的,从第3个月起按不同标准发放病假期间工资:工作年限10年及以下的,发给本人基本工资的90%;工作年限11年及以上的,原工资照发。病假超过6个月的,从第7个月起,工作年限10年及以下的,发给本人基本工资的70%;工作年限11年至20年的,发给本人基本工资的80%;工作年限21年及以上的,发给本人基本工资的90% 。 另外,享受省部级及以上劳动模范待遇的人员,病假在6个月以内的,原工资照发;病假超过6个月的,从第7个月起,其病假期间工资可在相应工作年限计发病假工资基础上提高10% - 15%,但最多不得超过本人原工资数额。 劳动者能享受的病假时长,跟工龄有关系。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 相关法律依据有《劳动保险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一条规定,工人职员疾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者,须经负责医疗机关提出证明,如当时无法取得上项证明,须由工会小组长或小组劳动保险干事证明,始得享受劳动保险待遇。病愈复工时,应取得负责医疗机关提出能工作的证明。 相关概念: 医疗期:是指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 病假工资:是职工在病假期间,用人单位按照规定支付给职工的工资。 疾病救济费:在职工病假超过规定期限后,用人单位支付的用于保障职工生活的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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