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是否已经修正?
我平时会接触一些财务工作,想了解下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目前的状态,不知道它现在是不是已经修正了,因为法律的更新会影响到实际工作中的操作规范和准则,所以很关心这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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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已经经历了多次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于1985年1月21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之后历经了三次重要修正。 1993年12月29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对其进行了第一次修正。这次修正主要是为了适应当时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需要,更好地规范会计行为,发挥会计工作在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加强经济管理、提高经济效益中的作用。 1999年10月31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进行了第二次修订。此次修订进一步完善了会计核算规则,强化了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真实性、完整性的责任,加大了对违法会计行为的惩治力度,以提高会计信息质量,维护市场经济秩序。 最近一次是2017年11月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进行的第三次修正。此次修正主要是对会计从业资格认定等相关条款进行了调整,取消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将会计人员应当具备从事会计工作所需要的专业能力替代原有的会计从业资格要求。 这些修正都是为了使会计法更好地适应不断发展变化的经济形势和会计行业的发展需求,为规范会计行为、保障会计资料真实完整、加强经济管理和财务管理、提高经济效益、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提供更有力的法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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