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合肥市九级工伤能获得多少赔偿?

我在合肥工作时受了工伤,被鉴定为九级。现在我想了解一下,按照法律规定,我这种情况能获得多少赔偿呢?心里没个底,也不知道该怎么计算,希望能得到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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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九级工伤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合肥市,如果被认定为九级工伤,赔偿数额的计算涉及多个方面,下面为您详细介绍。 首先是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九级伤残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这里的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如果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其次是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依据《安徽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九级伤残的,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以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的标准为九级伤残为6个月,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标准为九级伤残为10个月。 此外,还可能涉及停工留薪期工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 另外,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也属于赔偿范围。医疗费按照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住院伙食补助费由工伤保险基金按照规定标准支付。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总之,合肥市九级工伤的赔偿数额需要综合多方面因素来确定,不同的个人情况赔偿金额可能会有所不同。如果您想准确计算赔偿数额,建议咨询专业的律师或者当地的社保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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