赠与是否需要离婚协议?
我打算把自己名下的一套房子赠与给别人,朋友说可能得有离婚协议才行。我有点懵,不太明白赠与和离婚协议有啥关系。想问问大家,赠与的时候是不是必须 得有离婚协议呀?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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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上,赠与是赠与人把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的一种行为。简单来说,就是你心甘情愿地把自己的东西送给别人,别人也愿意要。
一般情况下,赠与行为并不需要离婚协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这表明,只要赠与人与受赠人达成赠与的合意,赠与合同就可以成立,不需要以离婚协议为前提。
然而,在某些特定情形下,可能会涉及到离婚协议与赠与的关联。比如,在夫妻离婚时,双方在离婚协议中约定将夫妻共同财产赠与子女或者第三人。这种情况下,离婚协议中的赠与条款是基于离婚这一特定的法律行为而产生的,它是离婚协议的一部分。如果没有离婚协议,也就不存在该赠与条款。
再比如,如果赠与的财产是夫妻共同财产,而夫妻双方处于离婚状态,那么在进行赠与操作时,可能需要依据离婚协议来确定财产的归属和处分权。因为离婚协议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已经做出了约定,一方在处分财产时需要遵循协议的规定。否则,可能会引发财产纠纷,侵害另一方的合法权益。
所以,通常单纯的赠与行为不需要离婚协议,但在涉及到离婚时财产赠与的约定或者夫妻共同财产处分等特定情况时,离婚协议就可能会起到关键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