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黑龙江十级工伤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首先,我们来解释一下工伤赔偿的相关概念。工伤赔偿是指劳动者在工作中或在规定的特殊情况下,遭受意外伤害或患职业病导致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以及死亡时,劳动者或其遗属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对于2024年黑龙江十级工伤赔偿标准,主要涉及以下几个赔偿项目及依据相关法律规定的计算方式: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十级伤残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这里的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黑龙江省贯彻<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办法》第十四条规定,五级至十级伤残职工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标准分别为工伤职工离岗前10、9、8、7、6、5个月的本人工资。其中,十级伤残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为7个月本人工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为5个月本人工资。不过,需要注意的是,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而且,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才会享受这两项补助金。 此外,工伤赔偿还可能涉及停工留薪期工资。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