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河南省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我在河南发生了交通事故,想了解下这边的赔偿标准是怎样的。涉及到医疗费、误工费、伤残赔偿等各方面,不太清楚具体的计算方式和金额规定,希望能有详细解答,让我心里有个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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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事故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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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是指因交通事故造成损失,肇事者向受害者、保险公司对承保车辆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所依据的标准,包括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和财产损失赔偿标准。以下将为你详细介绍河南省交通事故赔偿的相关标准及依据。 首先是医疗费。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这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中有明确规定。简单来说,就是你看病花了多少钱,有正规票据的,在合理范围内都可以要求赔偿。 误工费方面,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这依据的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比如说,你因为交通事故受伤不能上班,单位扣了你的工资,这部分扣掉的工资就是你的误工费。 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相关规定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假如你受伤后需要请人照顾,照顾你的人的费用就是护理费。 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这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的规定。比如你打车去医院看病的费用,就属于交通费。 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其合理部分应予赔偿。这依据的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比如你在住院期间,每天的吃饭费用就可以按照这个标准要求赔偿。 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对此有规定。如果你受伤后需要加强营养,医生也给出了相关建议,那么这部分营养费也可以要求赔偿。 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这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的内容。也就是说,如果你因为交通事故导致残疾,根据你的伤残等级和年龄等因素,可以获得相应的残疾赔偿金。 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伤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参照辅助器具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相应的合理费用标准。辅助器具的更换周期和赔偿期限参照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这依据的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比如你因为残疾需要使用轮椅等辅助器具,购买这些器具的费用就可以要求赔偿。 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有相关规定。如果不幸因交通事故导致死亡,这部分费用就是丧葬费。 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这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的规定。 被扶养人生活费计入残疾赔偿金或者死亡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额。这依据的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和第十七条。 此外,精神损害抚慰金方面,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侵害自然人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条有相关规定。在交通事故中,如果给受害人造成了严重的精神痛苦,受害人可以要求精神损害抚慰金。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标准中的“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职工月平均工资”等数据,要按照政府统计部门公布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经济特区和计划单列市上一年度相关统计数据确定。而“上一年度”,是指一审法庭辩论终结时的上一统计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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