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地区如何起诉离婚?


在菏泽地区起诉离婚,有一套明确的流程和要求。 首先,要清楚该向哪个法院起诉。一般情况下,是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如果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那就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要是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在菏泽的某一基层人民法院辖区内,就向该基层人民法院起诉。例如被告住在菏泽市牡丹区某街道,那就向牡丹区的基层人民法院起诉。不过也有特殊情况,像军人离婚案件由军事法院管辖等。 接着,要准备好相关材料。包括能证明夫妻关系的结婚证、自己的身份证、户口本 ,子女出生证明(如果有子女的话),还有财产清单以及其他与离婚相关的证据。 然后,书写起诉状。起诉状里要写明原被告的基本信息,比如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和住所地;明确诉讼请求,例如请求离婚、小孩的抚养问题、财产依法分割等;还要阐述事实与理由,把何时结婚 、何时生小孩,因为什么原因离婚等情况写清楚。诉状最好打印,但最末处必须手签名。 之后,就可以去法院立案。到住所地所在基层法院(区或县法院)的立案庭办理立案手续。立案的时候要递交民事诉状2份、结婚证 、夫妻两人的身份证(至少带上自己的)、小孩的户口或出生证原件,如果有财产需要法院分割,还要带上财产相关证据,如房产证、机动车行驶证等。证据需要交2套复印件(法院案卷中一份,发给对方一份)。立案庭审查通过后,需要缴纳诉讼费用。将缴费票据与材料交给法院立案庭后,就可以回家等通知了。 法院会给案子排期开庭,并将诉状副本、证据及其他材料送达给被告,送达被告后,会通知您开庭时间,您需要去法院领取开庭传票。在我国民事案件中,调解是必经程序,开庭前可能约你们双方去调解,如果调解成功,则发《民事调解书》,调解可能是调解离婚,也可能是做通工作不离婚然后结案;如果调解不成则开庭,开庭时还无法调解的,法院就会做出判决,最终发《民事判决书》。一般情况下,第一次起诉离婚且被告不同意离婚,法院会判决不予准许离婚。不过原告在判决生效6个月后可以再次起诉离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了起诉必须符合的条件,起诉时要保证符合这些条件才能顺利立案。比如要有明确的被告、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