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如何申请离婚诉讼?

我和另一半感情出现了很大问题,实在过不下去了,打算申请离婚诉讼。但我对这方面一点都不了解,想知道具体该怎么申请,需要准备什么材料,走哪些流程,想详细了解一下申请离婚诉讼的相关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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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申请离婚诉讼,是指婚姻关系的一方向人民法院提出依法解除与对方婚姻关系的请求。以下为您详细介绍申请离婚诉讼的相关事宜: 首先是准备材料。需要准备起诉状,在起诉状中要写明原告和被告的基本信息,像姓名、性别、年龄、住址等都得写清楚,同时要阐述离婚的事实和理由,比如夫妻感情破裂的具体情形,是否存在家庭暴力、分居情况等。另外,要提供相关证据,常见的如结婚证、财产证明、如果有家庭暴力情况,那报警记录或医院诊断证明等也需要准备好 。 接着是选择管辖法院。一般情况下,是向被告住所地的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是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那就向经常居住地基层人民法院起诉。 然后进入法院审理阶段。法院受理案件后,会先进行调解。在这个过程中,法院会努力促使双方就离婚相关事宜达成一致意见,比如财产怎么分割、子女由谁抚养等问题。要是调解成功了,可能按撤诉处理,或者达成离婚协议后制作调解书。但如果调解不成,法院会依据事实和法律进行判决。法院会审查夫妻感情是否真的已经破裂,要是认定感情破裂,就会判决离婚,并且会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一并作出裁决。 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相关概念: 离婚诉讼:就是一方向法院提出解除与对方婚姻关系的请求。 管辖权:简单说就是确定哪个法院有权受理这个离婚案件 。 夫妻感情破裂:指夫妻之间的感情已经无法修复,达到了需要解除婚姻关系的程度 。 调解: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时,促使双方就离婚相关问题达成一致的过程。 判决:法院根据事实和法律,对离婚案件作出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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