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高空坠物发生时,若当事人不在家,是否会被连坐承担责任呢?

最近小区发生了一起高空坠物事件,有人受伤了,但一直没找到具体是谁扔的东西。我当时正好不在家,很担心会不会莫名其妙被牵连承担责任。想了解下这种不在家的情况在法律上是怎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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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一般情况下,高空坠物连坐且当事人不在家时,如果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是不用承担责任的。 高空坠物在法律上分为不同情况。一种是故意抛物,这是非常恶劣的自私损人行为,比如有人从窗户向外抛撒物品;另一种是意外情况,比如物品因自身原因从建筑物上坠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也就是说,如果能证明自己不在家,且不是家中物品或原因造成的坠物事件,就可以不用承担责任。但如果是物体自己落下来的,即使能证明不在家,也有可能面临承担赔偿责任的后果,这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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