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未满十八岁员工并约定不缴纳社保是否合法?
我开了一家小公司,招聘了几个未满十八岁的员工,当时和他们约定不缴纳社保。现在我有点担心这样做合不合法,想了解下这种情况在法律上是如何规定的,会不会有什么法律风险。
展开


首先,我们来看看关于招聘未满十八岁员工的法律规定。未满十八岁的劳动者分为两类,一类是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工,另一类是不满十六周岁的童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五条规定,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文艺、体育和特种工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必须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履行审批手续,并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也就是说,如果您招聘的员工不满十六周岁,那除了特定情况外,这种招聘行为本身就是违法的。 而对于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工,法律是允许用人单位招用的,但要给予特殊保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六十四条规定,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矿山井下、有毒有害、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同时,用人单位应当对未成年工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接下来,说说社保缴纳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不管员工是否满十八岁,只要与用人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就有义务为其缴纳社保。所以,即便您和员工约定不缴纳社保,这种约定也是无效的,因为它违反了法律的强制性规定。 综上所述,如果您招聘的是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工,招聘行为本身一般是合法的,但要遵守对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规定;而不缴纳社保的约定是不合法的,您应该按照法律规定为员工缴纳社保,否则可能会面临劳动行政部门的处罚。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