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事逃逸定罪规定有哪些?
我之前开车的时候不小心和别人的车擦碰了一下,当时因为太害怕就直接开车走了。后来越想越不安,不知道自己这种情况算不算肇事逃逸,也不清楚肇事逃逸定罪规定到底有哪些,想了解一下相关内容,给自己吃个定心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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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事逃逸,简单来说,就是在发生交通事故后,行为人出于逃避法律追究的目的而逃跑的行为。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中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这里需要明确几个关键的点。首先是“重大事故”的界定,根据相关司法解释,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二)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而“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是指行为人具有上述规定的情形之一,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 “因逃逸致人死亡”,是指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情形。 另外,还有一些特殊情况。比如,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将被害人带离事故现场后隐藏或者遗弃,致使被害人无法得到救助而死亡或者严重残疾的,应当分别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以故意杀人罪或者故意伤害罪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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