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士嫁出去死亡后财产继承顺序是怎样的?
我姐姐嫁出去后意外去世了,她名下有一些房产和存款。我爸妈和姐夫都觉得自己有权利继承这些财产,我们现在也搞不清楚到底该怎么分。想问问女士嫁出去死亡后,财产的继承顺序是怎样规定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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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了解女士嫁出去死亡后财产继承顺序之前,我们先明确几个法律概念。继承分为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遗嘱继承就是被继承人(也就是去世的人)生前立下合法有效的遗嘱,指定了财产由谁来继承,那么就按照遗嘱的内容进行分配。而法定继承是在没有遗嘱或者遗嘱无效的情况下,按照法律规定的顺序和比例来分配财产。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也就是说,如果这位女士生前立有遗嘱,并且遗嘱是合法有效的,那么她的财产就按照遗嘱来分配。 若没有遗嘱,则按照法定继承来处理。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这里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结合到具体情况,如果嫁出去的女士没有留下遗嘱,那么她的配偶、子女、父母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都有权利继承她的财产。一般情况下,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应当均等。但是,如果继承人之间协商同意,也可以不均等。比如,有的继承人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在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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