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妇休产假和年假有冲突吗?
我怀孕了,想了解下之后休产假和年假会不会有冲突呀。因为我平时工作也挺忙的,一直盼着能休年假放松下,现在怀孕了产假肯定也得休,就担心这两个假期不能一起安排,想知道法律上是怎么规定的。
展开


孕妇休产假和年假通常是没有冲突的。下面为您详细解释: 首先,产假是给予怀孕女职工在生育前后休息的法定假期,目的是保障女职工能够恢复身体和照顾新生儿。《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明确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而年假,也就是带薪年休假,是劳动者连续工作一定时间后依法享有的连续休息的权利。依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二条,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单位应当保证职工享受年休假。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 同时,《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六条规定,职工依法享受的探亲假、婚丧假、产假等国家规定的假期以及因工伤停工留薪期间不计入年休假假期。这就表明,产假并不属于会冲抵年假的假期类型。也就是说,孕妇休了产假之后,依然有权按照法律规定享受相应的年假。只要符合年休假的条件,单位就不能以已经休了产假为由,剥夺职工休年假的权利。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