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外后财产该如何继承?


意外发生后,财产继承需要遵循一定的法律规则。首先是继承的原则,遵循遗赠扶养协议优先于遗嘱、遗嘱优先于法定继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如果被继承人没有留下遗赠扶养协议和遗嘱,那就按照法定继承来进行。法定继承中,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继承人有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才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比如,老张意外去世,没有遗嘱,他的妻子、子女和父母健在,那么就由他们这些第一顺序继承人来继承财产。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但存在特殊情况。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例如,老王一直照顾生病的父亲,在分配遗产时就可能多分一些。 当涉及夫妻共同财产时,首先要按照事先约定或者法律规定的方式,将属于配偶的那部分财产分离出来,然后计算出所有遗产的总价值,最后依据上述原则进行合理的继承分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三条,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外,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 此外,还有代位继承的情况。代位继承是指在法定继承中,被继承人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的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相关概念: 遗赠扶养协议:是遗赠人和扶养人之间关于扶养人承担遗赠人的生养死葬的义务,遗赠人的财产在其死后转归扶养人所有的协议。 遗嘱:是指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遗产或其他事务所作的个人处理,并于创立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效力的法律行为。 法定继承:是指在被继承人没有对其遗产的处理立有遗嘱的情况下,由法律直接规定继承人的范围、继承顺序、遗产分配的原则的一种继承形式。 代位继承:在法定继承中,被继承人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