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父母房产有两个女儿,其中一个女儿去世该怎么继承?

我家有套父母的房产,原本是我和姐姐两个人的。但现在姐姐去世了,我不太清楚这房产该怎么继承。是我直接继承全部,还是姐姐那边也有其他人有继承权呢?想了解下具体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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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这种情况下,要确定父母房产的继承方式,需要分不同情形来讨论。 首先,得看父母是否留有遗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如果父母生前立有合法有效的遗嘱,明确说明了房产的分配方式,那么就按照遗嘱来执行。比如遗嘱指定房产由在世的女儿一人继承,那么该女儿就可以依据遗嘱获得房产的全部所有权。 要是父母没有留下遗嘱,就按照法定继承来处理。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两个女儿都是第一顺序继承人。当其中一个女儿去世时,如果这个去世的女儿有子女(即在世女儿的外甥或外甥女),那么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去世女儿的子女可以代位继承其母亲应得的那部分房产份额。也就是说,在世女儿和去世女儿的子女共同继承父母的房产,一般是平均分配。例如,房产价值100万,在世女儿和去世女儿的子女各继承50万份额。 另外,如果去世的女儿有配偶,且该房产是在其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有可能涉及夫妻共同财产的问题。不过这里是父母的房产,通常不涉及此情况,但如果存在特殊的赠与等情形,还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综上所述,父母房产在一个女儿去世后的继承问题,要先看有无遗嘱,没有遗嘱则按照法定继承规则,同时要考虑去世女儿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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