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扎损伤膀胱,医院是否应担责?


在医疗过程中,结扎手术导致膀胱损伤,医院是否担责需要从多方面来判断。首先,我们要了解医疗损害责任这个概念。医疗损害责任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时,应当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规定:“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这就意味着,判断医院是否担责的关键在于医院及其医务人员是否存在过错。 那么,如何判断医院存在过错呢?通常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考量。一是看医院的诊疗行为是否符合相关的诊疗规范。在结扎手术中,医务人员应该按照既定的操作流程和标准进行操作。如果因为操作不当,比如在手术过程中粗心大意、技术不熟练等原因导致膀胱损伤,那么医院很可能存在过错。例如,在手术前没有对患者的身体状况进行全面准确的评估,或者在手术中没有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二是看医院是否尽到了告知义务。在进行手术前,医院有义务向患者或其家属说明手术的风险、可能出现的并发症等情况,并取得患者或其家属的同意。如果医院没有尽到这一告知义务,而患者在不知情的情况下遭受了膀胱损伤,医院也可能要承担责任。 如果患者认为医院在结扎手术中存在过错导致膀胱损伤,可以通过以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首先,可以与医院进行协商,要求医院承担相应的责任,比如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损失。如果协商不成,患者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在诉讼过程中,患者需要提供相关的证据,如病历、诊断证明、医疗费用清单等,来证明自己在手术中受到了损害以及医院存在过错。 综上所述,结扎损伤膀胱,医院不一定必然担责,关键要看医院及其医务人员是否存在过错。如果存在过错,医院就应当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承担赔偿责任。患者在遇到此类问题时,要及时采取合法有效的措施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