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医院责任导致输液后成植物人有精神赔偿吗?

我在医院输液,因为医院的责任,我现在成了植物人。身体上的痛苦已经难以承受,家里人也都跟着遭罪。我就想问问,这种因为医院责任导致我变成植物人的情况,我能获得精神赔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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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医疗赔偿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这种因医院责任导致患者输液后成为植物人的情况下,是有可能获得精神赔偿的。 首先,从法律概念上来说,精神损害赔偿是指自然人在人身权或者是某些财产权利受到不法侵害,致使其人身利益或者财产利益受到损害并遭到精神痛苦时,受害人本人、本人死亡后其近亲属有权要求侵权人给予损害赔偿的民事法律制度。在医疗损害纠纷中,如果医院存在过错并给患者及其家属带来了精神痛苦,就符合主张精神损害赔偿的基本情形。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规定,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这里的赔偿责任就包含了合理的精神损害赔偿。同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因人身权益或者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受到侵害,自然人或者其近亲属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精神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 在实际案例中,当患者因医院的医疗过错变成植物人,患者本人及其家属必然会遭受巨大的精神痛苦。患者从健康状态突然变成植物人,失去了生活自理能力和正常的意识状态;家属不仅要承受巨大的心理压力,还要承担长期的护理责任和经济负担。所以,患者或其家属可以在主张医疗损害赔偿的同时,一并主张精神损害赔偿。具体的赔偿金额,法院会根据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权行为的具体情节、给受害人造成精神损害的后果等情况来综合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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