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医院丢失病历是否要承担责任?

我之前在一家医院看病,结果医院把我的病历弄丢了。现在我因为后续治疗需要病历,却拿不出来,这让我很苦恼。我想知道,从法律角度看,医院丢失病历这种情况需不需要承担责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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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病历保管责任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医疗过程中,病历是非常重要的医疗文件,它记录了患者的病情、诊断、治疗过程等关键信息。那么医院丢失病历是否要承担责任,需要从多个方面来分析。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病历的相关概念。病历是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过程中形成的文字、符号、图表、影像、切片等资料的总和,它不仅是医疗诊断和治疗的重要依据,也是解决医疗纠纷时的关键证据。 从法律规定来看,《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十五条明确规定,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按照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的规定,填写并妥善保管病历资料。因紧急抢救未能及时填写病历的,医务人员应当在抢救结束后6小时内据实补记,并加以注明。这就表明医院有妥善保管病历的法定义务。 如果医院丢失病历,通常是要承担责任的。具体责任可能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方面是民事责任。医院丢失病历可能会导致患者在后续治疗、保险理赔等方面遇到困难,给患者造成了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二条的规定,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遗失、伪造、篡改或者违法销毁病历资料,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这意味着患者可以要求医院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比如赔偿因重新检查、延误治疗等产生的费用。 另一方面是行政责任。依据《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四十五条规定,医疗机构篡改、伪造、隐匿、毁灭病历资料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给予或者责令给予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的处分,对有关医务人员责令暂停6个月以上1年以下执业活动;造成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或者责令给予开除的处分,对有关医务人员由原发证部门吊销执业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虽然这里没有明确提到丢失病历的行政责任,但丢失病历也属于未妥善保管病历资料的范畴,卫生主管部门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对医院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 不过,在判断医院是否要承担责任时,还需要考虑一些具体情况。比如,医院是否存在不可抗力等免责事由。如果是因为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病历丢失,医院可能不需要承担全部责任,但仍需要尽力采取措施减少患者的损失。 综上所述,一般情况下医院丢失病历是要承担责任的,患者可以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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