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医疗事故致人死亡应赔偿多少钱?


医院医疗事故致人死亡的赔偿金额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确定。首先我们要了解一下医疗事故的概念,医疗事故指的是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 关于赔偿项目和计算依据,主要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来确定。其中包括以下几个主要方面: 第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比如说患者因为医疗事故后续又进行了康复治疗,这部分费用就可以计算在内。 第二,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例如患者是上班族,因为医疗事故导致无法正常工作,工资减少了,这部分减少的收入就可以要求赔偿。 第三,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假如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是每天100元,那么住院期间就按照这个标准来计算。 第四,陪护费,患者住院期间需要专人陪护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比如患者在住院期间需要请护工照顾,这部分费用就可以索赔。 第五,丧葬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规定的丧葬费补助标准计算。不同地区的标准可能会有所不同。 第六,被扶养人生活费,以死者生前或者残疾者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扶养且没有劳动能力的人为限,按照其户籍所在地或者居所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计算。对不满16周岁的,扶养到16周岁。对年满16周岁但无劳动能力的,扶养2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 第七,交通费,按照患者实际必需的交通费用计算,凭据支付。比如家属为了处理医疗事故来回奔波的交通费用。 第八,精神损害抚慰金,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造成患者死亡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6年。这是对家属精神上遭受痛苦的一种补偿。 总的来说,医疗事故致人死亡的赔偿金额要综合考虑上述各项因素,并且需要通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来确定医院的责任程度,根据责任程度来确定具体的赔偿比例。如果双方对赔偿金额无法达成一致,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来解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