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租赁合同的热点有哪些?

我打算签一份租赁合同,但不太清楚现在租赁合同方面有啥热点问题。比如在条款上有哪些常见争议,权益保障上有啥重点,我想提前了解下,避免签合同的时候踩坑,所以想知道租赁合同的热点到底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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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租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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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合同是指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给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在当今社会,租赁合同涉及到我们生活的方方面面,如房屋租赁、车辆租赁等,因此有很多热点问题值得关注。 首先是关于租赁期限与续租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五条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这意味着在签订租赁合同时,双方要注意租赁期限的约定,如果想长期租赁,可以在合同中明确续租的条件和方式。 其次是租金支付与调整的热点。租金是租赁合同的核心内容之一。《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一条规定,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租金。对支付租金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租赁期限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时支付;租赁期限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限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时支付。此外,关于租金调整,双方可以在合同中约定调整的条件和幅度,以应对市场变化等情况。 再者是房屋维修责任的划分。根据《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二条规定,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第七百一十三条规定,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请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因维修租赁物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因承租人的过错致使租赁物需要维修的,出租人不承担前款规定的维修义务。所以,明确维修责任对于保障双方权益至关重要。 最后是优先购买权和优先承租权的问题。《民法典》第七百二十六条规定,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但是,房屋按份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或者出租人将房屋出卖给近亲属的除外。出租人履行通知义务后,承租人在十五日内未明确表示购买的,视为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第七百三十四条规定,租赁期限届满,房屋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承租的权利。这保障了承租人在一定情况下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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