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父母出首付买的房子该如何分割?


在离婚案件中,涉及父母出首付购买的房子如何分割,需要分不同情况来确定。 如果是婚前一方父母出首付,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婚后由夫妻双方共同还贷的。这种情况下,该房屋可认定为登记方的个人财产,但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及其对应的房屋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应进行分割。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八条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若婚后一方父母出首付,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有约定从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即一般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分割时,通常会考虑房屋的出资情况、夫妻双方对房屋的贡献等因素进行合理分割。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要是婚后双方父母都出了首付,产权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的,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一般按照夫妻双方的出资比例进行分割,但如果双方另有约定,则按照约定处理。同样遵循《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的规定来处理共同财产的分割问题。总之,对于离婚后父母出首付买的房子分割问题,关键在于判断房屋的性质是个人财产还是共同财产,然后依据相应的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进行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