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房屋继承的继承顺序是怎样的?

我家里老人去世了,留下一套房子,现在家里好几个亲戚都觉得自己有份继承。我不太清楚这房屋继承到底是怎么规定顺序的,想知道在法律上,房屋继承的先后顺序是怎样的,谁能先继承,谁后继承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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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屋继承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房屋继承是指按照法律规定或被继承人的合法遗嘱,将被继承人遗留的房屋所有权转移给继承人的法律行为。了解房屋继承顺序,对于明确各继承人的权利和义务、避免家庭纠纷至关重要。 在我国,房屋继承的顺序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来确定。该法典将继承分为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两种方式,二者在继承顺序上有明显区别。 遗嘱继承是指按照被继承人所立的合法有效的遗嘱来确定继承人及其继承遗产的种类、数额等。根据《民法典》的规定,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也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所以,在存在合法有效遗嘱的情况下,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按照遗嘱指定的内容进行房屋继承。 法定继承是在没有遗嘱或者遗嘱无效的情况下,按照法律规定的继承人范围、继承顺序和遗产分配原则进行的继承。《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了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和继承顺序: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这里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此外,《民法典》还规定了代位继承和转继承制度。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转继承则是指继承开始后,继承人于遗产分割前死亡,并没有放弃继承的,该继承人应当继承的遗产转给其继承人,但是遗嘱另有安排的除外。 在实际的房屋继承过程中,首先要确定是否存在合法有效的遗嘱。如果有遗嘱,按照遗嘱进行继承;如果没有遗嘱,则按照法定继承顺序进行。各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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