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居间合同违约,中介费需要全部赔吗?
我签了房屋居间合同,现在违约了。居间合同里写着违约要赔中介费,可我觉得全部赔不合理。我想知道从法律角度看,是不是违约了就一定要把中介费全部赔给中介呢?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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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房屋交易中,居间合同是中介和买卖双方签订的,中介的主要作用是提供房屋交易的信息和机会,促成双方达成交易。当合同一方违约时,是否要全部赔偿中介费,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三条规定,中介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报酬。对中介人的报酬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根据中介人的劳务合理确定。因中介人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而促成合同成立的,由该合同的当事人平均负担中介人的报酬。中介人促成合同成立的,中介活动的费用,由中介人负担。第九百六十四条规定,中介人未促成合同成立的,不得请求支付报酬;但是,可以按照约定请求委托人支付从事中介活动支出的必要费用。
如果中介已经按照合同约定,成功促成了买卖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那么原则上委托人就应该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中介费。即便之后有一方违约,只要不是因为中介的过错导致合同无法履行,违约方通常还是要支付全部中介费。这是因为中介已经完成了其主要的居间服务。
然而,如果合同未能履行是由于中介存在过错,比如提供虚假信息、隐瞒重要事实等,那么违约方可以要求减少或者不支付中介费。另外,如果中介只是部分完成了居间服务,例如只提供了房源信息,但并没有成功促成合同签订,那么违约方可能只需支付中介从事中介活动支出的必要费用,而不是 全部中介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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