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权属证应在什么期限内取得?
我买了套房子,开发商一直拖着不给办理房屋权属证。我也不知道这证到底应该在多久时间内拿到。想了解下法律上对于房屋权属证取得的期限是怎么规定的,我好跟开发商理论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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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权属证,也就是证明房屋归属的证件,它的取得期限在不同情况下有不同的规定。 在商品房买卖中,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规定,由于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在下列期限届满未能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的,除当事人有特殊约定外,出卖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一)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办理不动产登记的期限;(二)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三)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也就是说,如果合同里明确约定了办理房屋权属证的时间,那就按照合同来。要是合同没约定,对于期房,从交房开始算90天内应该拿到证;对于现房,从签合同那天开始算90天内要拿到证。 如果开发商没有在规定期限内协助购房者办理房屋权属证,购房者可以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一般有赔偿损失等。购房者可以先和开发商协商解决,要是协商不成,还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比如向法院起诉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在二手房买卖中,办理房屋权属证的期限通常也是由买卖双方在合同中约定。一般在完成房屋过户手续后,很快就能拿到新的房屋权属证。但如果因为卖方或者其他原因导致未能在约定时间取得权属证,买方同样可以依据合同约定追究对方的责任。总之,无论是新房还是二手房,明确规定取得房屋权属证的期限,是保障购房者合法权益的重要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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