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保修期到底有多长,从什么时候算起呢?
我买了套新房,交房后发现有些小问题,听说房屋有保修期。但我不知道这个保修期到底是多久,从啥时候开始算。万一过了保修期,再出现问题就得自己掏钱修,心里没底,所以想了解下这方面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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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保修期是指开发商对房屋承担质量保修责任的期限,在这个期限内,开发商有义务对房屋出现的质量问题进行维修。在我国,房屋保修期的相关规定主要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 首先,关于保修期的时长,《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条规定了不同部分的最低保修期限:1. 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2. 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3. 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4. 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发包方与承包方约定。 其次,保修期的起始时间,《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对所售商品房承担质量保修责任。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就保修范围、保修期限、保修责任等内容做出约定。保修期从交付之日起计算。也就是说,从开发商把房屋交付给购房者那天开始,就进入了房屋的保修期。 不过需要注意的是,这里规定的是最低保修期限,如果开发商和购房者在购房合同中约定了更长的保修期,那么就按照合同约定执行。而且,如果在保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购房者应及时通知开发商进行维修,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开发商拒绝履行保修义务,购房者可以通过协商、向相关部门投诉或者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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