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领证的婚姻不想继续了该怎么办?
我和对象没领结婚证就一起生活了,现在觉得过不下去,不想继续这段关系了。但我们有一些共同财产,也不知道孩子的抚养权该怎么处理。我想了解一下,在法律上我该怎么做才能妥善结束这段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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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没领证的婚姻在法律上并不被认定为合法的婚姻关系,而是被称为同居关系。对于这种情况,当不想继续时,需要分不同方面来处理相关问题。 首先,关于同居关系的解除。因为同居关系不受法律保护,所以从法律层面上讲,双方可以自行解除,不需要经过特定的法律程序。也就是说,不想继续共同生活了,直接分开就行。 其次,涉及到财产分割问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三条第二款规定,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在处理同居期间的财产分割时,一般是按照双方的出资情况来确定各自应得的份额。如果是双方共同出资购买的财产,应按照出资比例进行分割;如果无法确定出资比例,则一般会平均分割。例如,两人一起出资买了房子,那么就按照各自出资的金额占总房款的比例来确定房产的分割份额。 再者,若存在子女抚养问题。同样依据上述司法解释,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父母双方都有抚养、教育、保护子女的权利和义务。在确定子女抚养权时,法院通常会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一般来说,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同时,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需要支付抚养费,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最后,如果在财产分割或子女抚养问题上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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